【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糾紛】我是房屋買受人,出賣人收受定金後反悔不賣,應如何主張權利?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糾紛】我是房屋買受人,出賣人收受定金後反悔不賣,應如何主張權利? 敬啟者: 緣本人於民國(以下同)○○年○月○日與台端就台端所有坐落於○○市○○區○○段○○小段第○○地號之土地,暨坐落於其上門牌號碼為○○市○○路○○號之建築物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雙方約定上揭不動產之總價為新台幣(下同)○○萬元整,本人並已支付台端雙方約定之定金○○元整。 惟台端卻於訂約後來電表示不願出售房屋,於此有違雙方間約定之買賣契約,按民法第249條第3款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若台端執意違反買賣契約拒為履行,則屬債務不履行,並應加倍返還雙方約定之定金。本人為保障自身權益及促使契約圓滿完成,特發此函通知台端,於契約約定期限內盡速完成相關交屋事宜, 若拒不為之,本人將依法究責,絕無寬貸 ,幸勿自誤。 延伸閱讀 【民法-買賣】一屋二賣,買受人如何尋求法律救濟?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一屋二賣,如何捍衛自己權利 延伸連結 全省來電免費法律諮詢 建律法律事務所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