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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偽證罪,不能告訴,只能告發

律師引言 針對某人涉嫌偽證罪之犯行,想要請檢察官著手偵查,進而起訴、法院判刑,應如何進行?能否提出刑事「告訴」? 偽證罪不能「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然而這裡的犯罪被害人,限於「 直接被害 」,也就是指「犯罪當時直接受有損害之人」。並不包括間接被害或附帶被害的情形(最高法院刑事20年上字第55判例參照)。 又依照目前的法院判決實務及學者見解,均認為偽證罪所侵害的是 國家法益 、某甲在某乙的審判或偵查案件中,具結作證而為虛偽陳述,某乙只是 間接受害人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321號判例參照)。 因此,偽證罪的被害人,是屬於間接被害,而非直接被害,故無法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2條,提出告訴。 偽證罪不能「告訴」,只能「告發」 承前,偽證罪不能告訴,那要怎麼請檢察官著手偵查呢?只能透過「告發」來處理。告發的條文,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第241條(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第242條第1項(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簡言之,如果認為某人涉嫌偽證罪,想要請檢察官著手偵查,只能透過書狀或言詞為告發。 如果對偽證罪提出告訴,會如何? 如果對偽證罪誤為提出告訴, 檢察官仍會 開始偵查 。因為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參照),而實務上認為縱使告訴人非犯罪之直接被害人,但告訴人向檢察官申告某人犯罪, 即具 告發性質 。檢察官依據偵查結果提起公訴,並由法院受理為實體上之裁判,於法並無不合(最高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台上字第4006號判決、最高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台上字第4488號參照)。 如果您覺得這篇文章不錯,可以去本所的 google商家留下 評價,給我們律師一些鼓勵喔。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2-2321-2681 、 0919-635-333   加入Line諮詢: http://nav.cx/CyRYqF3   本所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6號8樓之1 。   

【刑法第168條】刑法之偽證罪處罰,不包括證人根據自己之意見所作之判斷在內

【刑法第168條】刑法之偽證罪處罰, 不包括證人根據自己之意見所作之判斷在內 所謂偽證,係指證人對於所知實情故作虛偽之陳述而言,不包括證人根據自己之意見所作之判斷在內。(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1506號刑事判例參照)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以虛偽之陳述為要件,所謂虛偽之陳述,係指與案件之真正事實相悖,而足以陷偵查或審判於錯誤之危險者而言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以 虛偽之陳述為要件,所謂虛偽之陳 述,係指與案件之真正事實相悖,而足以陷偵查或審判於錯誤之危險者而 言 偽證罪之構成,以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或於檢察官偵查時對於案情有重 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之陳述為要件, 所謂虛偽之陳 述,係指與案件之真正事實相悖,而足以陷偵查或審判於錯誤之危險者而 言 , 若在此案之供證為屬真實,縱其後於其他案件所供與前此之供述不符 ,除在後案件所供述合於偽證罪之要件得另行依法辦理外,究不得遽指在 前與實情相符之供證為偽證 。 台北如何找好律師?哪裡有推薦的好律師?撰辦刑事案件的律師

【刑法/偽證罪】刑法上的偽證罪,只要有偽證行為,即成立犯罪,無關當事人是否因之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

【刑法/偽證罪】刑法上的偽證罪,只要有偽證行為,即成立犯罪,無關當事人是否因之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 按刑法上之偽證罪,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一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 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71年臺 上字第8127號判例意旨參照)。

【刑法/偽證】偽證罪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而為虛偽陳述,係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裁判之結果而言 整理/黃建霖律師

【刑法/偽證】偽證罪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而為虛偽陳述,係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裁判之結果而言    整理/黃建霖律師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證人依法作證時,必須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 事項,為虛偽之陳述始負偽證罪責。 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係指 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者而言。 本件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 事項,應係指證人即上訴人夏○發所陳述之內容是否對於陳○忠與蔡○炤 有無通姦、相姦之行為,而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為斷,然夏○發之上開 陳述,既不足據以認定陳○忠與蔡○炤有通姦、相姦之嫌疑,且係傳述案 外人蔡○昌之言詞,亦不足據以認定陳○忠與蔡○炤有無結婚之事實, 則 上訴人夏○發之上開陳述,縱屬虛偽,與張○玉之告訴內容,是否於該案 情有重要關係,尚非無研求之餘地。 (裁判, 87年度台上字第873號) 大台北專業推薦法律律師事務所,基隆, 台北,桃園,台中, 專辦車禍、離婚、通姦、不動產買賣、遺產過戶、妨害名譽、傷害等其 他 民、刑、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