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妨礙名譽】遭公然侮辱罪要求道歉

敬啟者:
    台端於民國OO年OO月))日於不特定多數人均在場得以共見共聞之公然情況下,以「婊子、賤人」等字眼公然侮辱本人,實已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之「公然侮辱罪」並對本人造成精神上之極大損害,為此特發函台端,限台端於函達後三日內與本人協商道歉事宜,若逾期未為聯繫,本人將依法究責,俾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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