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6條】若在強制執行實施後,僅將公務員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予以損壞除去或污穢,並無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自己財產之可能,即應構成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公務罪,而無同法毀損債權罪適用之餘地

【刑法/第356條】若在強制執行實施後,僅將公務員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予以損壞除去或污穢,並無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自己財產之可能,即應構成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公務罪,而無同法毀損債權罪適用之餘地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始應依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處斷,若在強制執行實施後,僅將公務員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予以損壞除去或污穢,並無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自己財產之可能,即應構成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公務罪,無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條適用之餘地(43 年 台非 字第 2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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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師你好,幾個問題請教你
    1.老婆外遇被先生知道,先生說他手上握有證據,目前老婆知道的,先生手上的證據是否可能是,老婆懷了第三者的小孩還拿了小孩,因為懷孕當時老婆曾去過婦科也確實已懷孕,,但先前先生已結扎,…………雖然無墮胎記錄,但,懷孕初期有驗出懷孕之事實,那麼先生是否查婦產科之證明來提告呢,,如果先生確實有這些證據是否早已提告呢…………
    事情發生已四個多月了,先生無再提,因為整件事都是從手機裡大概知道……。先前先生申請手機給老婆使用從手機中發現,妻子與第三者通話有愛媚對話就懷疑妻子有外遇,這樣是否可以提告妻子通姦罪、並且先生手中不知是否握有證據、光是手機裡對話及簡訊是否構成、先生之有利證據、另外先生藉由申請手機給妻子使用控制妻子私人通信自由、並且在家中裝有(監視器).監控妻子,,那、是否妻子可以提告先生妨害私人秘密自由………。
    2,妻子要如何去知道先生手中握有其他之有利證據、妻子是否要委託請律師瞭解呢
    因、先生委請律師了,先生一直威脅妻子提告妻子並且威脅要回先生之前買給妻子的車子、房屋、等等其他、、另外還要要回之前給妻子的錢、若是不給先生就威脅要提告通姦之訴、、、
    3,未辦離婚手續也無協議分居、先生擅自把家裡門鎖換新、妻子無法回家並且先生將手機停掉,不允許小孩與妻子通話,還威脅小孩不可與妻子連絡、更不讓妻子回家探視小孩、也不讓妻子回家拿東西、、請問律師妻子可以提告先生嗎、、那以何罪名堤告、、、先前妻子有不敢回家之事、因先生洒後家暴妻子、但有去驗傷並向社會局備案、這是否可告先生呢、、
    4,先前、先生提出離婚、但就要必需歸還之前、所有給的一切之金錢及車子、房子等其他、、、但先前就用在扶養小孩、教育費、保險費等等……花費甚多、而如今妻子又將如何還出所有金錢呢、、先生還要威脅妻子脅迫妻子每月另外支付15000元提供做為小孩生活费、這樣合理嗎、這樣如何達成協議離婚呢、、、
    5, 請教律師、若是協議分手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女兒監護權、將男孩之監護權給男方、、這樣是否還要支付男方小孩之膳養費用、同時若男方提出兩個小孩都給女方、那還要女方支付膳養費給先生嗎、這樣合理嗎、、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做、、感謝律師………………。小陳、、桃園八德市、093853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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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陳您好
      本所以為,回覆內容涉及個人隱私,為尊重您,請來信jianlyulaw@gmail.com(本所信箱),並告知您為提問的小陳,本所會將法律意見寄送至您的個人信箱。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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