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7條】債權人主張債務人與第三人所為之不動產買賣,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代位債務人請求塗銷不動產移轉登記者,僅得向該第三人為之,不得對債務人一併為此請求。

債權人主張債務人與第三人所為之不動產買賣,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代位債務人請求塗銷不動產移轉登記者,僅得向該第三人為之,不得對債務人一併為此請求。(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4342號判例參照)


大台北、基隆、桃園地區專辦民事案件專業推薦律師法律事務所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社會秩序維護法】娼嫖同罰?半套也罰?1/3套也要罰嗎? 撰寫/黃建霖律師

點交協議書

告訴人之單一指訴,需有補強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