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諮詢集】通姦罪之告訴期間? 撰寫/黃建霖律師

【網友諮詢集】通姦罪之告訴期間?    撰寫/黃建霖律師

我妻子於2011.06~2011.08於一男同事交往甚密,我於2011.08發現!妻子告知說是普通同事關係,我並無再追究!直至2012.04時在 我逼問下才告知實情,妻子與那位男同事有發生性關係!我目前無證據,我妻子是否可為證人,提告他們通姦罪是否過了提告6個月期限的限制而無法提告



【法律意見】
一、告訴期間:
告訴期間是知悉犯罪起算(本件為2012.4月),所以還在期間內。

二、妻子可否當證人:
妻子可以當證人,但請您與您的律師討論一下,此類案件就本所經驗,應該尚有其他證據可茲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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