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360條】違章建築之其他瑕疵擔保責任,不因此免除

【民法/360條】違章建築之其他瑕疵擔保責任,不因此免除


〈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689號判例〉
       被上訴人出賣系爭房屋於上訴人,當時縱曾告知該房屋係屬違章建築,未能辦理所有權登記情事,亦僅危險負擔移轉與上訴人後,政府機關命令拆除時,不負擔保責任而已,至其他瑕疵擔保責任,仍不因此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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