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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6月, 2014的文章

【民法/第1200條】遺贈與死因贈與之區別

【民法/第1200條】遺贈與死因贈與之區別 遺囑人依遺囑所為之遺贈,與死亡贈與乃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其為贈與之一種,性質上仍屬契約,須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者迴然不同。(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817號判決參照)。 簡言之,遺贈是立遺囑人用立遺囑的方式將其財產無對價送予他人,法律性質上屬於單獨法律行為,而所謂他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胎兒亦得為遺贈的對象。也包括以遺囑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死因贈與則是有相對人之贈與契約,只不過該契約須於贈與人死亡時才會發生效力,當然受贈人必須當時仍生存始可。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婚姻離婚】婚姻狀態存續中,要如何發函表明目前狀況?

婚姻關係存續中,想要暫時離家冷靜,存證信函該如何寄發? 敬啟者:   台端與本人自民國(下同)OO年O月間結婚以來,夫妻生活並不和睦,其一緣由為台端脾氣暴躁,且常有酗酒脫序之舉。惟為維繫一完整家庭,本人先前均強隱忍讓,詎料近來台端惡行愈趨頻繁,使本人身心受創甚鉅。經深思後,本人決定返回娘家休養並藉此讓雙方暫時冷靜,實非得已。又本人聯繫電話未變更,現居所同本信函地址,併為告知。 若有提問,請勿在文章下方留言,可以透過來電02-2321-2681、0919-635-333諮詢。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車禍糾紛】我是車禍肇事者,該如何發函表達願協商後續補償事宜等誠意?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車禍糾紛 】我是車禍肇事者,該如何發函表達願協商後續補償事宜等誠意?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市中正區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緣本公司所有之遊覽車(車號為000-00)於民國000年0月0日00時00分,行駛於OO縣OO鄉OO村OO橋O端不慎因故翻覆,致使台端受有傷害,本公司為表達和解之最大承意,特於民國000年0月0日與台端協商後續補償理賠事宜,惟兩方對於精神賠償金之額度、醫療費用、病況認定及醫療期限等認知差異甚鉅,故無法達成共識,本公司深表遺憾,朌就前述歧見,能早日達成共識。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已與他方簽訂協議書並受權予我方,但因第三人於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且簽署協議書之另一方無積極釐清,致使我方對外受誤解,該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已與他方簽訂協議書並受權予我方,但因第三人於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且簽署協議書之另一方無積極釐清,致使我方對外受誤解,該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市大安區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O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OOO來所委稱:「本公司就0000OOOOOOOOOOOOO之活動與承辦單位OOOOOOOOOO有限責任公司立有協議書,並獲授權為賽事官方報名機構,並負責所有台灣人士報名相關事宜,本公司並為該賽事支出鉅額廣告、宣傳等費用。詎料,近日得知OOOO大學之OOO專任講師等人於網路上發表文章,內容略為OOOO大學OOOOOOOOO系(下稱OOOOOO系)就前開賽事代為報名並辦理繳費等事宜,此已嚴重侵害本公司合法權益並造成外界對本公司多有誤解。 本公司為維護己身合法權益,已多次以電子郵件、電話及檢附與承辦單位之協議書(內含授權意旨)發函制止,惟OOOOOO系、OOO等人均置之不理,現謹委請貴大律師代為發函通知: (1)本公司將請承辦單位逕依協議書條款履行協議。 (2)OOOOOO系、OOO等人應出示官方授權代理報名授權書或協議書、所有經OOOOOO系及OOO等人報名之跑者名單及支付承辦單位之跑者報名費匯款憑證予本公司。 (3)本公司於000年0月0日即以EMAIL通知OOO前開違法事宜,故若OOOOOO系、OOO等人已於000年0月0日前接受民眾報名並與承辦方完成報名及繳費手續,本公司不予追究,惟若於000年0月0日後仍繼續接受他人報名等行為(包括支付承辦單位費用、支付旅行社費用等),本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人士之刑事及民事責任,絕毋寬貸。 (4)請OOOO大學於函達後5日內逕與本公司聯繫(OO-OOOO-OOOO),協商後續處理事宜。」 二、合代函達如上,希勿自誤為禱!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離婚後就小孩生活起居之照護問題,該如何發函主張權利?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離婚後就小孩生活起居之照護問題,該如何發函主張權利?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永和區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本人與台端於民國(下同)000年00月00日協議離婚,調解筆錄所載有關台端與OOO寒暑假會面交往部分,台端認學齡前即有適用,本人認學齡後方有適用,此一疑義或依法向法院聲請酌定為宜! 二、台端000年0月00日聯繫本人,要求依照調解筆錄所載暑假會面方式探視OOO,惟查: (1)調解筆錄所載內容存有爭議,已如前述。 (2) OOO年紀尚幼,本人須親餵母奶。 (3)台端先前照料或有失當,考量OOO紀尚幼,實不宜與台端長住(例:000年0月00日OOO自台端處返家時,嚎啕大哭,經查後發現除有中度尿布疹外,又因穿過小包屁衣摩擦導致鼠蹊部破皮水泡;000年0月00日本人於台端前來接送OOO時,特告知OOO疑似預防針副作用反應導致高燒不退,請台端多加注意,惟台端探視期間,多次告知本人OOO無恙,詎料,OOO返家後體溫竟高達39.4度,幸本人立即將伊送醫,方才無礙,而台端輕忽大意,實屬不該)。 (4)目前小孩處於依賴主照顧者階段,半夜常有突然大哭、喊叫媽媽等情況,本人以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認應先建立幼兒安全感為佳,不宜驟然離開本人時日過久。                                     綜上,恕本人無法同意台端所請,惟仍同意台端依照調解筆錄第三點、(二)定期探視所載內容行使探視權。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消費糾紛】因於本館消費紓壓按摩而受傷,該如何發函向對方表示後續補償事宜?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消費糾紛 】因於本館消費紓壓按摩而受傷,該如何發函向對方表示後續補償事宜?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永和區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OO館負責人OOO來所委稱:「 (一)、為函覆本館客戶OOO小姐OOOO路郵局第000號存證信函事。 (二)、OOO小姐來函略稱伊於民國(下同)000年00月00日於本館接受『120分鐘-玫瑰潤澤紓壓去角質雕型』服務,導致肚臍下方2級燙傷事,並指稱本館置之不理、閃避與惡劣對待,亦認本館應顧慮商譽即將產生重大損失,立即善意且積極主動與伊圓滿處理善後,並提出賠償明細略為(1)醫療費用新台幣(下同)0,000元(2)美容除疤0元整(3)精神慰撫金0元整,並限本館於函達後5日內主動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云云。惟本館於事發之後,已多次表達關心及慰問之意,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嗣雖遭OOO小姐婉拒,本館再請保險公司辦理後續補償事宜,又因OOO小姐未提供診斷證明書而未果。對於本館前開處理程序造成OOO小姐心生不滿,本館甚感遺憾。又本館於000年00月0日方收到由OOO小姐之診斷證明書,特委請貴大律師代為函請OOO小姐提供可前來本館辦理後續補償事宜之時間,以憑辦理。」 二、合達函達如上,敬請查照。

【民法-買賣VS承攬(區別專區)】若認某「製造物供給契約」為承攬與買賣之混合契約時,關於工作之完成,適用承攬之規定,關於財產權之移轉,即適用買賣之規定

【民法-買賣VS承攬(區別專區)】若認某「製造物供給契約」為承攬與買賣之混合契約時, 關於工作之完成,適用承攬之規定,關於財產權之移轉,即適用買賣之規定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99 年度台上 字第 170 號民事裁判 裁判要旨: (一)按稱「製造物供給契約」(作成物供給契約或工作物供給契約或買 賣承攬)者,乃當事人之一方專以或主要以自己之材料,製成物品 供給他方,而由他方給付報酬之謂。 此項契約之性質,究係買賣, 抑屬承攬?自以依當事人之意思而為解釋,以資定之 。如當事人之 意思,重在工作之完成(勞務之給付),適用承攬之規定;側重於 財產權之移轉者,適用買賣之規定(參看本院五十九年台上字第一 五九○號判例意旨);兩者無所偏重或輕重不分時,則認為承攬與 買賣之混合契約, 關於工作之完成,適用承攬之規定 , 關於財產權 之移轉,即適用買賣之規定 。 (二)按民法第四百九十四條所定之承攬人瑕疵擔保責任與同法第二百二 十七條第一項所稱之債務人不完全給付責任,法律性質、構成要件 、規範功能及所生法效未盡相同。前者係一種法定責任,定作人祇 須就工作瑕疵之事實舉證,即為已足,無庸證明承攬人有可歸責之 事由,並不以承攬人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初與後者以債務人有可 歸責之事由,始負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迥然異趣。 (三)稱「貨樣買賣」者,必以當事人將按照貨樣而定標的物品質之內涵 ,約定為構成買賣契約內容之要素(必要之點),並達意思合致, 始得謂為貨樣買賣。此與於買賣契約成立前,僅提示貨樣作為要約 之引誘,而未於買賣磋商及訂約之過程提示或交付貨樣,或將該貨 樣列為買賣契約內容必要之點,尚不當然成為「貨樣買賣」之情形 有別。 ----------------------------------------- 裁判要旨(一)整理: 製造物供給契約,實務或學說上有稱 作成物供給契約 或 工作物供給契約 或 買賣承攬 。 製造物供給契約,意義為: 當事人之 一方專以或主要以自己之材料,製成物品 供給他方 ,而由他方給付報酬之謂。 製造物供給契約, 契約性質屬於買賣或承攬?應依 當事人之意思 而為解釋。如果當事人之意思,重在工作之完成(勞務之給付),適用承攬之規定;側重於財產權之移轉者,適用買賣之規定。如果 兩者無所偏重或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我是停車場承租人,然承租未滿當初約定期日,他方任意終止,該如何發函表示?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 】我是停車場承租人,然承租未滿當初約定期日,他方任意終止,該如何發函表示?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為函覆郵局存證信函第 000 號乙事。 二、緣本人於民國(下同) 000 年 0 月 00 日向 台端、○○○及○○○承租座落於○○市○○區○○○段 00 地號基地以作為停車場之用,兩造並訂期間為○年長約。詎料,契約尚未滿一年,本人卻於近日收到 台端所寄○○郵局存證信函第 000 號,內容並表示 台端等人欲終止租約乙事,實令人徒感萬分莫名。 按依兩造間租賃契約第 0 條第 0 項之約定,一造欲終止租約,須得他造同意。查租賃契約簽定後,本人即投入大量時間、心血及鉅額成本建設本基地,本人實無法同意 台端等人無端終止租約乙事。況論,即使 台端等人欲出賣本承租基地,依土地法第 104 條之規定,本人亦應有權行使優先承買權為是。末論,契約未滿一年, 台端等人即主張終止租約,除已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等而應負損害賠償之責外,恐亦構成刑事詐欺之罪嫌。現為顧及貴我雙方之情誼,特以本函通知 台端等人,並冀勿自誤為禱!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對於墓基使用權人名義變更事宜須談論,該如何發函主張?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對於 墓基 使用權人名義變更事宜須談論,該如何發函主張?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  緣委託人OOO來所委稱:「本人堂弟即OOO委任OOOO事務所於民國(下同)OOO年O月OO日代發律師函指:OOO固代表登記為OO示範墓園編號O區O徑之O之O號墓基之使用權人,但該祖先墓基仍為子孫所共同祭祀所有云云。惟查: 1、系爭墓基之前契約之使用名義人即為本人父親OOO,且本人與家人歷來前往系爭墓基祭祀祖先,未有間斷,是以本人為往後繼續祭祀等事,方授委託書及匯墓基續約之款項予OOO,委請伊處理續約申請事宜。故委託內容必然係以本人名義作為墓基之使用權人為是。 2、又OOO回函指:「該祖先墓基仍為子孫所共同祭祀所有」,除表本人之使用權確實存在於系爭墓基之上,參前第1點委託緣由,益徵本人確實委託OOO以本人名義為申請墓基續約事宜,而非以OOO名義為之。亦即,OOO負有移轉使用權人名義予本人之義務。 3、綜上,特委請貴大律師代為發函,通知O OO於函達三日內與貴大律師聯繫,偕同 前往OOOO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系爭墓基 使用權人名義變更事宜。倘OOO拒不為 之,即屬違反民事契約之義務,亦確證背 信之刑責。本人將依法訴追,絕毋寬貸。」 二、謹代函達如上,敬請查照!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他方為受擔保利益人,如對於判決確定之擔保金權利逾期不主張,該如何發函?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他方為受擔保利益人,如對於判決確定之擔保金權利逾期不主張,該如何發函?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中和區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本人與台端前因請求給付工程款假扣押事件,經台灣OO地方法院OO年度裁全字第OOO裁定,並以OO年度存字第OOO號提存書,提存擔保新臺幣000,000元在案。由於本案業判決確定(台灣高等法院000年度建上易字第00號判決)在案,台端為受擔保之利益人,如因此受有損害,請於文到20日之期間內,對擔保金主張行使權利;逾期不行使,本人即向法院聲請發還上述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