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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應如何發函向對方請求應於期限內履行契約?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應如何發函向對方請求應於期限內履行契約?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來所委稱:「本人前已委請貴大律師代發OOOO郵局第OOO號存證信函予OOO限期履約,惟OOO仍未於期限內履行,謹委請貴大律師依據本人與OOO間合約書第OO條第O項代本人通知OOO解除契約事」。 二、合代函達如上,敬請查照!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對方遲延給付房屋買賣之價金,應如何發函通知於期限內履行契約,否則將解除契約?

買賣房屋價值頗高,建議遇到此類問題,還是要諮詢專業律師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來所委稱:「本人將所有坐落於OO市OO區OO段OOO地號,權利範圍O分之O之土地,暨坐落其上門牌號碼為OO市OO區OO街OOO巷O之O號之建物出售予OOO,雙方曾於民國(下同)000年00月00日簽訂「合約書」在案,並於合約書約定買賣之總價款為新台幣(下同)0,000,000元整。 雙方約定第一期款為0,000,000元,其中00,000元於簽訂上開合約書時由本人收訖,0,000,000元之部分,依照合約書第12條之約定, OOO 除簽具票面金額為0,000,000元商業本票交由本人收執外,並應於000年00月00日前匯入本人指定帳戶。詎料, OOO 竟遲未給付。本人迭以口頭及電話請OOO依約給付,OOO均置若罔聞。 本人依合約書第 00 條第 0 、 0 項之約定,除得向OOO請求滯納金、0,000,000元之懲罰金外,並委請貴大律師依合約書第 0 0條第 0 項之約定,發函限OOO於函達後3日內履行契約,若仍拒不理會,本人將解除雙方買賣契約,並依法主張損害賠償等權利,決毋寬待。」 二、合代函達如上,敬請查照,希勿自誤為禱! 首頁 委任律師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關於解除委任契約無法酌退酬金,且對於申訴本人違反律師倫理一事予以發函解釋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關於解除委任契約無法酌退酬金,且對於申訴本人違反律師倫理一事予以發函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  謹奉社團法人OO律師公會中律忠一字第000000號函辦理。 二、  台端申訴本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乙事,應有違誤: (一)未遞送委任狀、未出席偵查庭之部分: 1、本人於地檢署通知開庭前,即已多次通知台端前往地檢署查詢案件案號、股別,以利遞送委任狀,惟台端友人OOO轉知台端工作繁忙,事後台端遂不了了之。又台端嗣後變更居住地址,導致地檢署通知未送達,事先亦未告知本人,本人如何得知?何得歸咎於本人? 2、本人在經由OOO轉知地檢署開庭乙事,即告知OOO由本人遞送委任狀、書狀補陳告訴理由,有助於案件偵查,惟台端嗣後即主動來電、email通知解除委任,本人尊重台端意願遂表同意。詎料,嗣後台端突申訴本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應無理由。 (二)上開等情,尚請台端詢問OOO及查詢貴我雙方往來郵件即明。 三、本人委任酬金無法酌退之理由: 承前,本人並無可歸責之事由;台端主動解除委任關係;委任期間,本人多次親自前往警察局、電話聯繫承辦員警了解案情;台端亦多次透過OOO與本人聯絡討論案情(OOO多於夜間休息時間來電,此可查詢通聯紀錄即明),本人遂依貴我雙方委任契約辦理,併予敘明。 四、台端若認尚有不明之處,可逕與本人聯繫(0900-000-000)。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婚姻離婚】離婚訴訟進行中,婚姻財產分配尚未有共識,因此房屋內之物品應商討後才能逕行更動,應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婚姻離婚 】離婚訴訟進行中,婚姻財產分配尚未有共識,因因此房屋內之物品應商討後才能逕行更動,應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竹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貴我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共同購買OOOO的住宅,為共同生活且共同持有的房子 ,由於離婚訴訟期間,財產分配一直未達共識 ,房屋裡面有雙方共同持有與各自的私人物品 ,均尚未搬出。台端若擅自處理,除增加雙方困擾外,另涉有毀損與侵占之嫌,建請台端三思而行。本人保留法律上的相關訴追權利。 二、離婚訴訟結束前,所有物品應保持不變狀態,若有移動情事請事先取得雙方認可同意。 三、若雙方達成協議後,需要搬出房屋,則屋內私人物品應該給予雙方足夠時間搬出。而屋內共同持有之物品,本人建議,雙方理性商談,依照物品價值與雙方實際需求,劃分成兩份,各取一份。分配的方式建議如附件。 四、台端若有疑問,可與本人聯繫。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婚姻離婚】離婚訴訟進行中,應如何發函主張原共有房屋中之物品應不得隨意搬出之意思?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婚姻離婚 】離婚訴訟進行中,應如何發函主張原共有房屋中之物品應不得隨意搬出之意思?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1.貴我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共同購買OOOO的住宅,為共同生活且共同持有的房子,由於離婚訴訟期間,財產分配一直未達成共識,房屋裡面也有雙方共同持有的物品也有各自的私人物品,均尚未搬出。台端若擅自處理,除增加雙方困擾外,另涉有毀損與侵占之嫌,建請台端三思而行。本人保留法律上的相關訴追權利。 2.共同持有之物包含(電器-電視/冰箱/洗衣機/乾衣機/除濕機/廚房電器/音響三台/冷氣三台等等,原木傢俱-餐桌椅/酒櫃/置物櫃,廚房傢俱/臥室木質床櫃三組與高級床墊等設備, 其他:樂器/鋼琴/汽車/其他可移動裝修。) 3.私人物品,包含商務檔,圖書,衣物,電器工具零件,盆栽,各項旅遊紀念品等等。 4.以上物品,在貴我雙方離婚訴訟終結前,應保持不變狀態,若有移動,請先取得雙方同意認可。 5.台端若有疑問,可與本人聯繫。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 很多網友會來信提問到這個問題,因此本所撰寫了本篇文章,供大家參考喔。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個條文,刑事訴訟法第488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換言之,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檢察官依法起訴後」,向法院提起之。 而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中,審理的法院可能會直接簡易判決而未開庭審理,對於想要聲請刑事附帶民事的被害人,可能會因來不及而錯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 因此我們建議在遇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時,如果被害人想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 在收到檢察官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立即向地方法院刑事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又或者 向法院聲請開庭審理,法官接到被害人之聲請時,通常會擇期開庭審理 ,屆時被害者就能向法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了喔。 另外,提醒民眾,如果是委任律師刑事的偵查,而將來有委託該律師協助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規劃時,建議提早跟該律師講清楚,以避免錯過時機喔!   大台北地區、新北市、士林、土城專門辦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律師法律事務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被告之「供出毒品來源」,與後來偵查單位調查或偵查並進而破獲之間,論理上須具有先後且相當之因果關係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被告之「供出毒品來源」,與後來偵查單位調查或偵查並進而破獲之間,論理上須具有先後且相當之因果關係 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 項固規定:「犯第4 條至第8 條、第10條或第11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此所謂 「供出毒品來源,因而破獲者」,係指被告供出毒品來源之有關資料,諸如前手之姓名、年籍、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等,使調查或偵查犯罪之公務員因而對之發動調查或偵查並破獲者而言 。申言之, 被告之「供出毒品來源」,與調查或偵查犯罪之公務員對之發動調查或偵查並進而破獲之間, 論理上須具有先後且相當之因果關係 ,固非謂被告一有「自白」、「指認」毒品來源之人,而破獲在後,即得依上開規定予以減刑 。然若被告供出毒品來源者之前,調查或偵查犯罪之公務員尚非有確切之證據,足以合理懷疑被告所供販賣毒品來源之人,則嗣後之破獲與被告之「供出毒品來源」間,茍具有先後且相當之因果關係,自得適用上開規定予以減刑(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331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延伸閱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單純意在便利、助益施用而基於與施用者間之意思聯絡,為施用者代購毒品之情形,僅屬幫助施用;若意圖營利,而基於與販售者間之犯意聯絡,代為交付毒品予施者,始為共同販賣。二者之辨,主要仍在營利意圖之有無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係指偵查及審判中均有自白犯罪而言,故僅須被告於偵、審中均曾經自白,不以始終承認為必要。又販賣毒品既遂罪,須行為人就價金之給付及標的物交付客觀二要件均坦承,始為自白 延伸連結: 本所推出「星期五免費法律諮詢」喔,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喔! 來電免費法律諮詢專區 。 建律-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網 。 台北找專辦毒品案件的律師法律事務所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婚姻離婚】離婚訴訟進行中,他方擅自處分原共有之房屋,並未申報綜合所得稅,使我仍是夫妻合併申報納稅義務人,該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婚姻離婚 】離婚訴訟進行中,他方擅自處分原共有之房屋,並未申報綜合所得稅,使我仍是夫妻合併申報納稅義務人,該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桃園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來所委稱:「 ( 一 )關於OOO於OOO年O月O日庭中稱:『被告即反訴原告OOO先前答應支付家庭生活費用,卻沒做到。』云云。惟查,本人確有依照OOO之要求,於OOO年O月O日,用O銀行帳戶以轉帳之方式,存入車貸帳戶,共計新台幣(下同)OOOOO元。另於同年O月O日,本人催伊多次後,伊才提供匯款帳號(000-0000-00-000000000),因本人當時正在大陸,無法使用網路轉帳(必須臨櫃申請轉帳帳號),故於同年O月OO日,本人回台灣時辦好OO銀行之轉帳功能後,即分別於同年O月OO日、同年O月OO日匯到伊上開帳戶OOOOOO元O筆,且曾多次詢問伊是否有收到款項,卻無任何回應。00月份家用款中仍有留有OOOOO元ㄧ筆原要作為 OO O 年 OO 月份房貸使用,詎伊於OOO年OO月底擅自將二人共有之房產私自變賣,卻未告知本人,但顧及小孩生活所需,此筆金額應計入家用費用。以上本人共匯OOOOO元作為OOO年O到O月之家用支出,顯已高於一般家庭之家用支出。OOO於法庭所述,實屬虛構捏造。 (二) OOO擅自處分二人共有之房產,卻未將本人應有之二分之一價金給付予本人,反而擅自據為己有,誠屬不該。本人特委請貴大律師轉知OOO,於二人離婚之訴判決確定前,本人每月應付之子女生活費用,先由本人應得二分之一不動產買賣價金中抵銷之。 (三)又,伊至今尚未申報今年O月之綜合所得稅,因本人目前仍為夫妻合併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又本人已向國稅局承辦人員告知二人離婚訴訟進行中、OOO擅自處分房產且將價金據為己有等事,故提醒伊務必自行繳稅,否則自負一切之法律責任。」 二、合代函達如上,希勿自誤為禱!

【刑法第57條】偵查、審判不認罪,可否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可否依刑法第57條採為量刑之基礎? 律師告訴你

【刑法第57條】偵查、審判不認罪,可否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可否依刑法第57條採為量刑之基礎?    律師告訴你 量刑之輕重,係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項,苟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已斟酌刑法第五十七條各款所列情狀,而未逾越法定刑度,即不得遽指為違法。又刑法第五十七條第十款明定「犯罪後之態度」為量刑輕重事由之一。而刑事訴訟法基於保障被告防禦權而設之陳述自由、辯明及辯解(辯護)權,係被告依法所享有基本訴訟權利之一,法院復有闡明告知之義務。則於科刑判決時,對刑之量定,固不得就被告基於防禦權行使之陳述、辯解內容與法院依職權認定之事實有所歧異或相反,即予負面評價,逕認其犯罪後之態度不佳,而採為量刑畸重標準之一。 但被告於犯罪後有無悔悟,係屬犯後態度之範疇;倘於犯後坦承犯行,非不得據為已有悔悟之判斷,並作為犯後態度是否良好依據之一。則事實審法院以被告犯後有無坦承犯行列為量刑審酌事項之一,即無不可 。原判決已說明其審酌量刑之情形,在法定刑度內而為量刑,尚無逾越法律規定範圍或濫用權限情事;其併以上訴人「犯後飾詞否認犯行」為量刑之審酌,要為其綜合全案犯罪情節以為量刑考量之一部,難謂即有導致量刑畸重之失當情形,揆諸首揭說明,上訴意旨執此指摘,自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最高法院刑事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六四號判決參照) 延伸閱讀: 【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之要件(102.01.08修正、102.01.23公布)   開票不還錢,可否告刑事詐欺? 延伸連結: 本所推出「星期五免費法律諮詢」喔,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喔! 來電免費法律諮詢專區 。 建律-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網 。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他方當初和解是出自於自由意識下之決定,他方反悔並想撤銷,該如何發函表達應待法院判決?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他方當初和解是出自於自由意識下之決定,他方反悔並想撤銷,該如何發函表達應待法院判決?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台北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來所委稱:「本人近日接獲OOOOO法院郵局0號存證信函乙份,內容略為撤銷民國000年0月00日書立和解書之意思表示,理由為受脅迫所簽名云云。惟立和解書當時,乃出於OOO自由意志所為,無任何脅迫情事,此有多名證人、證物可憑。又因OOO違約在先,本人已提起民事起訴,故委請貴大律師函知伊靜待法院決斷。」 二、合代函達如上,敬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