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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他方簽訂房屋讓渡書有疑義時但並沒有意思表示,不過本人仍願意與對方協商(解除契約等),該如何發函通知?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他方簽訂房屋讓渡書有疑義時但並沒有意思表示,不過本人仍願意與對方協商(解除契約等),該如何發函通知?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淡水區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為函覆台端OO科學園000號存證信函事。 二、台端來函略以兩造所簽訂之讓渡書與預售房地買賣契約書(下稱買賣契約書)就車位部分有異,並進而主張民法第88條因錯誤而撤銷讓渡書之意思表示;另以房屋實際坪數減少等情事解除契約、請求賠償利息及依據買賣契約書第4條第1項第2款求償違約賠償金新台幣(下同)000萬元整云云。 三、惟査,讓渡書、買賣契約書簽訂當時,台端均在場審閱並親簽,就車位有異乙事可否認屬錯誤之意思表示,已有疑義;又台端所指錯誤,究竟符合民法第88條第2項何一類型或其他錯誤形態?亦未見說明;遑論,相關契約文件既由台端審閱親簽,縱有錯誤,台端實有過失,則依民法第88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台端主張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洵屬無據。 四、雙方讓渡書既已載明「爾後有關本宗房地買賣之一切權利義務,概由乙方承受,雙方各無異議」等語,則嗣後應不得再以建商變更設計、房屋實際坪數減少等事向本人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再者,房屋坪數減少近10%之證明為何?亦未見說明;遑論,台端依據買賣契約書第4條第1項第2款請求違約金,惟本件實為台端認有疑義而未履行買受人義務,顯與前開條款之無故要件不符,台端主張即無理由。 五、末査,慮及貴我雙方之情誼,本人仍願與台端進一步協商(或以雙方各退一步,解除契約並各負回復原狀之責),爰請台端於函達後5日內與本人聯繫並約定協商時間、地點,惟若台端仍無意願,本人亦僅得依讓渡書、買賣契約書請求台端依約履約,若不履約,將依法依約求償相關賠償及違約金,尚請台端審酌,希勿自誤為禱!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預售屋讓渡後該房屋之瑕疵應非由本人承受,應如何發函主張?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不動產買賣租賃等糾紛 】預售屋讓渡後該房屋之瑕疵應非由本人承受,應如何發函主張?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汐止區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為函覆台端OO科學園000號存證信函來函事。 二、台端來函指稱貴我雙方就OOOO預售建案之房屋編號第 O O O 棟第O樓一戶(下稱系爭房屋)買賣契約存有坪數、車位變更(地下三樓變為四樓)等瑕疵,進而主張解除契約、賠償等云云。惟查,本人不同意台端解除契約(含買賣契約、讓渡書),合先敘明。再者,貴我雙方間立有預售屋讓渡書乙份,並表明系爭房屋之權利義務概由台端承受,故台端若認事後系爭房屋存有瑕疵而欲解除契約,應非向本人主張。 三、至於台端來函所稱詐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云云,應屬對於法律關係的認知有所違誤為是。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商事相關糾紛】請求給付貨款已於訴訟中,但法院諭知和解,我方願意,該如何發函通知?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商事相關糾紛 】請求給付 貨 款 已於訴訟中 ,但法院諭知和解,我方願意,該如何發函通知?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淡水區OOO小姐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O有限公司來所委稱:「本公司與OOOO有限公司有關請求給付貨款事件,現正繫屬於台灣高等法院 OO 分院(000年度上訴字第00號,甘股),本公司謹奉法院諭示試行和解,故願以起訴請求金額之0成即新台幣0,000,000元整(0000000×0,四捨五入)作為雙方和解之條件,爰委請貴大律師代為發函通知OOOO有限公司,並請該公司於函達後7日內回覆是否同意,以便後續處理事宜。」 二、合代函達如上。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婚姻離婚】已與妻子商議離婚,對協議內容亦有共識,因此發函給對方,以便進行後續協商。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 婚姻離婚 】已與妻子商議離婚,對協議內容亦有共識,因此發函給對方,以便進行後續協商。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中和區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委託人OOO來所委稱:「 (一)本人與妻子OOO日前商議離婚,雙方就協議內容已有初步共識,特草擬如附件一所示之離婚協議書乙份,委請貴大律師代為發函給予OOO,以便雙方後續協商。 (二)就OO市OO區OO路OO號O樓房地之2分之1持份之部分,OOO希冀約定歸未成年子女OOO所有,或若將來出售之價金2分之1由OOO取得。本人了解、尊重OOO係基於愛女心切,遂有此提議,惟若貿然約定如上,將對本人未來規劃多有窒礙難行之處,且對OOO亦非妥適安排;又本人疼愛OOO之程度,並不亞於OOO,故請函知OOO,請伊斟酌並提出其他方案,本人將盡力配合。 (三)本人與OOO商議離婚已久,而感情不睦並非本人之過,卻須承受莫大壓力,為避免此事延宕,爰請通知OOO於函達後三日內速速委請律師、代理人或本人親自與貴大律師聯繫後續協商事宜。又若無法於民國000年0月00日前雙方達成共識且簽立離婚協議書,本人實不得已,亦僅得依法提起民事及刑事訴訟,並追究相關人士法律責任,以維己身權益。」 二、綜上所述,合代函達如上,希勿自誤為禱!

【個人資料保護法】車禍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向警察機關申請提供員警於民間監視器取得之錄影資料,警察機關能否提供?

【個人資料保護法】車禍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向警察機關申請提供員警於民間監視器取得之錄影資料,警察機關能否提供? 法務部103年2月24日法律字第10300511510號函 要旨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3、18 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16 條規定參照,警察機關於具體個案申請提供員警於民間監視(錄)器取得錄影資料時, 依職權審認有無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事由 ;又 如為「得以間接方式識別 」之個人資料,警察機關如提供,應與蒐集特定目的相符,且屬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惟仍應注意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並應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 說明         一、按「本法所稱政府資訊,指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為政府資訊公開法(以下稱政資法)第 3 條所明定, 所謂「於職權範圍內取得」,係指政府機關依其組織法或作用法行使職權所取得,是 警察機關本其職權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於徵得民眾口頭同意後所取得之民間路口監視器或民眾自行裝置之行車錄影監 視器設備等相關錄影資料,核係「於職權範圍內取得」錄影資料,屬政府資訊 。 又警察機關得應人民申請而提供政府資訊,但具有政資法第 18 條第 1 項各款規定情形,應不予提供 ,例如該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相關資料應不予提供;另如該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政府資訊之提供,如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等者,應不予提供,但有公益上之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至所謂「對公益有必要」,應由主管機關就「提供個人資料所欲增進之公共利益」與「不提供個人資料所保護之隱私權益或營業上秘密」間比較衡量判斷之(本部 100 年 12 月 15 日法律字第 10000036690 號函參照)。準此, 警察機關於具體個案申請來函所詢之錄影資料時,依職權審認有無政資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所列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由,以判斷是否提供 。(本部 101 年 1 月 9 日法律決字第 10000619030 號函參照)。          二、另來函所詢之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我是定作人,對方未依承攬契約履行義務,該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存證信函免費下載範本/】我是定作人,對方未依承攬契約履行義務,該如何發函主張其權利? (本範例僅供參考,網友們遇到相關糾紛時仍建議委由專業律師代為撰寫) (本範例是新北市OOO先生委託本所 代寫、代發之存證信函 ,並經同意後刊登) 敬啟者: 一、緣本公司與 貴公司於民國000年0月00日簽訂工程承攬合約(工程名稱:OO土地開發計畫聯絡橋工程,合約項目:組裝及推橋工程)。並於民國000年0月0日偕同 貴、我、OOOO有限公司及OOOO有限公司於OO工地現場共同會勘,討論工程進度及分工之事,合先敘明。 二、惟 貴公司卻遲未依承攬合約及會勘討論內容履行義務,故本公司於民國000年0月0日以(000)宏聯字第000000000號函催告貴公司依約履行協議義務。 三、至今, 貴公司仍未履行協議義務,故本公司特發此函,並依民法第507條第2項解除契約,並保留一切因契約解除而生之損害賠償。